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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等你来建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草拟了《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围绕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

强化服务保障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四方面,

《征求意见稿》提出

17项政策措施,

一起来了解👇

01

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是加大市场主体纾困扩岗支持力度。首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其次,鼓励有条件的区在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前提下出台扩岗稳岗政策,对带动就业和稳岗能力强的企业提供有力支撑;再次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强化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用工支持。充分挖掘以工代赈带动就业潜力,深入实施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行动;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接运务工人员来珠返珠,按每家企业最高10万元给予补贴。


三是强化就业创业金融服务。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允许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2023珠澳大学生创业之星育苗计划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四是健全完善促进创业机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金和免物业管理费优惠;支持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区级创业孵化载体。


五是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实施“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推进“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继续实施“百万行”全员业务大培训计划;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拱北街道“妈妈岗”就业帮扶服务项目培训现场


六是强化多元就业形态培育。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延续实施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政策;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02

拓宽渠道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一是鼓励吸纳青年就业。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对参加计划并按计划安排在我市就业的青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是鼓励引导基层就业。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


▲珠海国有企业组团送岗位进校园


三是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对招收毕业生的国有企业予以增人增资支持。


四是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配合做好202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稳定公务员招录规模。


五是加快校园就业创业e站建设。鼓励在珠高校建立“就业创业e站”,对服务成效好的“就业创业e站”给予运营扶持。


▲第63届“英才珠海”中高级人才公益性招聘会现场


六是鼓励青年人才来珠就业。落实“珠海英才计划”,给予企业新引进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待遇;实施技能人才引进“金蓝领”行动,对新引进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奖项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其他技能人才给予最高3.8万元生活补贴;对技工院校毕业学年顶岗实习生给予最高7000元生活补贴;外地来珠择业、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或30周岁以下的港澳青年,可优先申请最长5天免费入住“珠海青年人才驿站”。

03

强化服务保障
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一是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继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开发储备30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按规定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二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非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04

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效能





▲前山街道“社区工厂”和“零工市场”启用


一是完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各区大力开展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鼓励街道(镇)建设运营1个以上“就业驿站”;高质量建设充分就业社区(村居),每年遴选支持一批带动就业效果好、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居)。


二是提升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上线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配合打造“广东就业地图”,实现就业失业登记、重点群体认定、岗位推荐匹配、政策申领享受等全链条就业公共服务“一网通办”。配合做好全省就业大数据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强化农民工流动趋势监测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


三是加强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工信、统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大中小型企业划型名录并做好数据共享,推动惠企政策精准实施。税务、医保部门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好国家、省关于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的办理要求,由数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数据共享。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各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并梳理分析本地前期出台的稳就业政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意见。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切实扩大政策知晓面。要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就业预期,全力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



据悉,

《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6日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或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下载、查看《征求意见稿》原文,

并提交意见建议。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保就业就是保发展,促就业就是促繁荣。

珠海正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期待您的宝贵意见!

来源|珠海政府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图片来自珠海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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